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9浏览:1780 作者:  文章来源:孙越崎学院  责任编辑: 设置

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团委在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带领全院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活跃了团组织的工作。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中国矿业大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学院团总支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别及名额

(一)校级评比奖项

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团支部1个(根据团支部情况择优推荐十佳团支部);

2.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3个;

3.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7个;

4.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个;

5.中国矿业大学青年五奖章推荐名额2个,评选办法参照《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见附件V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上报,校团委审核评定;

6.团支部工作创新奖推荐名额各1-3个,评选办法参照《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团支部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I)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上报,校团委审核评定;

7.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推荐名额1-3个,评选办法参照《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II),由学院统一上报,校团委审核评定;

8.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根据校团委《关于举办2017-2018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III)进行评选,学院不组织申报;

(二)院级评比奖项

1.院级优秀团支部2个;

2.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8个;

3.院级优秀共青团员16个;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6个;

二、评比条件

1.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IV)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青年五四奖章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高,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事迹突出、认同度高,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附件V)。

2.本次评议和评比工作的考评时间段为20174月至20183月。凡在此期间受到过校级、院级纪律处分的团员不得参与本次评优,在民主评议中不予定格。

3.校级各类荣誉奖项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评定的原则,院级各类奖项的评选采取支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每个团支部最多推荐1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和2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校级奖项申报者根据各类奖项评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中“五四”青年标兵、校级十佳团支部凡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院级各类奖项申报者填写申请表即可。各类申请项目所需提交材料详见《申报各类奖项所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VI)

3.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学院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4.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不要过度精装。

5.各类申请表详见附件3-17

四、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327日,院团委下发通知,布置评议和评比工作。

2327-330日,各团支部进行团员民主评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IV)的要求由团员个人进行年度小结,各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上交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VII)。

3、各团支部务必于41日前将各类优秀推荐名单、申报表格、材料以及投票选举结果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4、自荐申报奖项的同学根据文件要求,务必于4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541日—43日学院团委审核各类优秀名单及申报材料,综合评定出各类优秀及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于43日前报送校团委。

644-420日,校团委审核讨论确定各类奖项表彰名单。

7、“五四”期间,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孙越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7年度孙越崎学院五四评优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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