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27浏览:57 作者: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设置

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团委在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带领全院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活跃了团组织的工作。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矿团字[2015]1号)和徐州市《2014年度“五四”团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学院团总支决定从3月起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类别及名额

(一)校、市级评比奖项

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团支部1个(根据团支部情况择优推荐十佳团支部);

2.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3个;

3.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9个;

4.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人;

5.中国矿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1个,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择优推荐;

6.团支部工作创新奖、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推荐名额各2个,由校团委审核评定;

7.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根据校团委《关于举办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1)进行评选,学院不组织申报;

8.徐州市优秀共青团员、徐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额各1个,由校团委审核评定;

(二)院级评比奖项

1.院级优秀团支部3个;

2.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9个;

3.院级优秀共青团员12个;

4.院级优秀学生会干部7个;

二、评比条件

1、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五四”青年标兵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高,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努力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在全校团员青年中能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2、团支部工作创新奖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共青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3)所规定的条件评选。

3、本次评议和评比工作的考评时间段为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凡在此期间受到过校级、院级纪律处分的团员不得参与本次评优,在民主评议中不予定格。

4、校、市级各类荣誉奖项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评定的原则,院级各类奖项的评选采取支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每个团支部最多推荐1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和1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5、主题团日活动奖的申请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4)所规定的条件评选。

三、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校级奖项申报者根据各类奖项评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中“五四”青年标兵、校级十佳团支部凡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院级各类奖项申报者填写申请表即可。

3、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学院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4、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不要过度精装。

四、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7日,院团委下发通知,布置评议和评比工作。

2、3月27日-4月1日,各团支部进行团员民主评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团员个人进行年度小结,各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上交团员民主评议表。

3、各团支部务必于4月2日前将各类优秀推荐名单、申报表格、材料以及投票选举结果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4、自荐申报奖项的同学根据文件要求,务必于4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5、4月2日-4月5日学院团委审核各类优秀名单及申报材料,综合评定出各类优秀及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于4月10日报送校团委。

6、4月10日-4月20日,校团委审核讨论确定各类奖项表彰名单。

7、“五四”前后,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共青团孙越崎学院支部委员会

                                                                                               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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