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0浏览:21 作者: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设置



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团中央和团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带领全院团员青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积极进取,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有力促进了我院团组织的建设,活跃了团组织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建设,学院团总支决定从3月起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别及名额

1、校级先进团支部1个,院级先进团支部3个;

2、“五四”青年标兵1名(从以下的校级优秀个人中推荐1个参加学校评选);

3、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3个,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9个,

4、校级优秀共青团员8个,院级优秀共青团员16个,

5、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1个,院级优秀学生会干部10个,

6、团支部工作创新奖3

二、评比条件

1、“五四”青年标兵从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中评选,必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高,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努力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在全校团员青年中能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2、 团支部工作创新奖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4年共青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所规定的条件评选。

3、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5、本次评议和评比工作的考评时间段为20134月至20143月。凡在此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在民主评议中不予定格。

三、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申报校级优秀团支部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

3、“五四”青年标兵由各单位根据评比条件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人,报校团委审定。凡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申报团支部工作创新奖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4年共青团支部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审定。

5、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学院团总支审核,学院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6、优秀学生会干部在各指导老师的主持下由各学生组织评选推荐,由院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审定。

7、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四、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320日,院团总支下发通知,布置评议和评比工作。

2321-325日,团员民主评议。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团员个人进行年度小结,各团支部进行工作总结,确定本支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上报学院团总支。

3326-28日,学院团总支审查各类优秀名单及申报材料,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送校团委,同时面向全院公示。 

4、“五四”前后,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公平性。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团内各类优秀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上报学院团总支审核。
   2各团支部务必于326日前将各类优秀申报表格、材料报送院团总支,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共青团孙越崎学院支部委员会

                                            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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