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矿业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15-06-19浏览:104 作者: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设置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5年10月在吉林大学举行。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备战该项大赛,学校将在在校大学生、毕业校友中征集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江苏省选拔赛及全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国家大学科技园等联合组成本次竞赛组委会,负责选拔赛的发动、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南湖校区第三餐厅三层303室)。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征集项目

6月17日—6月30日

征集创意组和实践组项目基本情况(填写项目信息简表,见附件),初步筛选合适的项目;6月30日前,以学院团委为单位将本学院项目报名表交至团委,每个学院不少于3项。

第二阶段:初选项目

7月1日—7日,根据团队、项目等情况,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选,确定参加选拔赛的项目。

第三阶段:完善项目

7月8日—7月31日,入围初选项目完善项目团队、完成计划书等材料,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第四阶段:选拔与省赛

8月-9月初,校内选拔与评奖,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江苏省选拔,参赛作品培育、修改完善作品。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各基层团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有关支持,分团委书记为学院责任人,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参赛获奖的师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工作管理办法》中“挑战杯”竞赛的标准进行奖励。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基层团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海报、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此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尤其是深入挖掘毕业5年内校友的创业项目。

联系人:校团委 耿坤、关福远

联系电话:83590366

邮  箱:kjsjcumt@126.com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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